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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榮昌區(qū)人民政府雙河街道辦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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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492號公布,國務院令第711號修訂,以下簡稱《條例》)和市、區(qū)人民政府相關規(guī)定,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獲取政府信息,結合本機關實際,特編制《榮昌區(qū)雙河街道政務信息公開指南》(以下簡稱《指南》)。
一、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
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為:重慶市榮昌區(qū)雙河街道黨政辦公室。
辦公地址:重慶市榮昌區(qū)雙河街道沿河街88號。
工作時間:9∶00—12∶00、14∶00—18∶00(周一至周五,節(jié)假日除外)。
聯系方式:023-46261002。
二、本機關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一)公開渠道。
本機關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渠道有1個:
官方網站,網址為:http://www.xljg1012.com/jz/shjd/
(二)公開范圍。
1.?機構設置、主要職能、辦事程序;
2.?辦理行政許可和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的依據、條件、程序以及辦理結果;
3.?實施行政處罰、行政強制的依據、條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機關認為具有一定社會影響的行政處罰決定;
4.?財政預算、決算信息;
5.?行政事業(yè)性收費項目及其依據、標準;
6.?政府集中采購項目的目錄、標準及實施情況;
7.?重大建設項目的批準和實施情況;
8.?扶貧、教育、醫(yī)療、社會保障、促進就業(yè)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實施情況;
9.?突發(fā)公共事件的應急預案、預警信息及應對情況;
10.?環(huán)境保護、公共衛(wèi)生、安全生產、食品藥品、產品質量的監(jiān)督檢查情況;
11.?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國家有關規(guī)定應當主動公開的其他政府信息。
(三)公開時限。
屬于主動公開范圍的政府信息,自該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法律、法規(guī)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三、本機關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以下簡稱申請人)可以向本機關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本機關在公開政府信息前,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規(guī)和國家有關規(guī)定對擬公開的政府信息進行審查。
(一)申請方式。
申請人持有效身份證明,按以下方式提出申請。
1.郵政寄遞
收件人:雙河街道黨政辦;收件地址:重慶市榮昌區(qū)雙河街道沿河街88號,郵政編碼:402462,通過郵政寄遞方式提出申請的,請盡量選擇中國郵政EMS投遞,并在信封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
2.書面申請
申請人可向受理機構領取《申請表》,填寫后向受理機構送交。地址:重慶市榮昌區(qū)雙河街道沿河街88號。
????3.口頭申請
采用書面形式申請確有困難的申請人可以口頭提出,由受理機構代為填寫《申請表》。
(二)答復時限。
本機關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后,予以登記,除可以當場答復的外,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如需延長答復期限的,經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并告知申請人,延長答復的期限最長不超過20個工作日。
對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本機關根據下列不同情況作出答復:
1.屬于已經主動公開的,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徑,由申請人在政府網站和有關政府信息查閱場所進行查找;
2.屬于可以公開的政府信息,向申請人提供該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徑和時間;
3.屬于不予公開范圍的,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4.經檢索沒有所申請公開信息的,告知申請人該政府信息不存在;
5.申請的政府信息不屬于本機關負責公開的,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如不能確定負責公開該政府信息的行政機關的,告知申請人該行政機關的名稱、聯系方式;
6.本機關已就申請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作出答復、申請人重復申請公開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請人不予重復處理;
7.申請公開信息屬于工商、不動產登記資料等信息,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對信息的獲取有特別規(guī)定的,告知申請人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辦理。
(三)注意事項。
1.申請人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應當提供委托代理證明材料;5人以上(含5人)共同申請同一政府信息,可以推選1至5名代表提交申請,并提供推舉證明材料。
2.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內容不明確的,本機關告知申請人作出補正,說明需要補正的事項和合理的補正期限。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的,視為放棄申請,行政機關不再處理該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3.申請人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頻次明顯超過合理范圍,行政機關可以要求申請人說明理由。對申請理由不合理的,將告知申請人不予處理。
4.申請人以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形式進行信訪、投訴、舉報等活動,本機關將告知申請人不作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zhí)幚聿⒏嬷ㄟ^相應渠道提出。?
5.申請人提出的申請內容為要求提供政府公報、報刊、書籍等公開出版物的,本機關將告知獲取的途徑。
四、監(jiān)督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向上一級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投訴、舉報,也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