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和國家統計局對地方統計調查項目管理工作的相關(guān)規定,現將截至2023年三季度,經(jīng)重慶市統計局和榮昌區統計局審批仍在有效期限內的重慶市榮昌區地方統計調查項目目錄予以公布,以便社會(huì )各界監督和查詢(xún)。
經(jīng)審批的地方統計調查項目是政府統計調查的組成部分,各社會(huì )單位、組織和公民必須按照統計法律法規的規定,接受并配合調查。未經(jīng)審批的統計調查項目,屬于非法統計調查,各社會(huì )單位、組織和公民有權拒絕接受調查,并向政府統計機構舉報。對違反有關(guān)規定,擅自制發(fā)統計調查報表的行為,政府統計機構將依法查處。??
國家統計局發(fā)布的國家統計調查項目和部門(mén)統計調查項目,可以通過(guò)國家統計局官網(wǎng)(http://www.stats.gov.cn/)查閱。重慶市統計局發(fā)布的重慶市統計調查項目和部門(mén)統計調查項目,可以通過(guò)重慶市統計局官網(wǎng)(tjj.cq.gov.cn/)查閱?。
附件:重慶市榮昌區2023年三季度地方統計調查項目目錄
重慶市榮昌區統計局
2023年10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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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重慶市榮昌區2023年三季度地方統計調查項目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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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經(jīng)審批仍在有效期內的地方統計調查項目目錄 | |||
(一)重慶市統計局審批項目 | |||
申報單位 | 統計調查項目名稱(chēng) | 批準文號 | 有效期至 |
榮昌區統計局 | 重慶市榮昌區民生跟蹤調查方案 | 渝統發(fā)〔2022〕8號 | 2024年1月 |
(二)榮昌區統計局審批項目 | |||
申報單位 | 統計調查項目名稱(chēng) | 批準文號 | 有效期至 |
榮昌區城市管理局 | 榮重慶市昌區城市節水統計制度 | 榮統函〔2023〕23號 | 2026年8月 |
二、到期的地方統計調查項目目錄 | |||
申報單位 | 統計調查項目名稱(chēng) | 批準文號 | 有效期至 |
無(wú) | —— | —— | |
三、取消的地方統計調查項目目錄 | |||
單位名稱(chēng) | 統計調查項目名稱(chēng) | 備注 | |
無(wú)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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